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职工小家考核及工会系统评优表彰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08)
各二级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推进二级工会组织建设,凝聚奋进力量,努力把我校二级工会组织建设成为深受广大教职员工拥护和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根据学校第八届教代会和第十六届工代会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经校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校2021年职工小家考核及工会系统评优表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一线。突出工会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和一线教职工,畅通基层工会和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渠道,着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考核、评选工作规范有序,保护调动工会干部、教职工积极性,确保考核结果、表彰对象得到普遍认可;
(三)坚持教职工主体地位。实行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和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工会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工会系统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2021年职工小家考核及工会系统评优表彰等相关工作。
组长:孙信丽
副组长:董金宝 吴 琼
成员:石 娟 齐元静 翁 强 于晓南 邓 晶 王晓旭
苏勋文 王璐莹 展洪德 王雪梅 陈 钊 王红庆
李建强 王 辉 田 丰 朱洪强 常智慧 满昌慧
张丰智 邓高松 李义芳 王 春 王 琳
秘书:常新华 雍巧云
四、具体安排
1.考核、评优的范围和标准
(1)职工小家考核包括分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民主管理、教职工服务维权、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工会特色工作等六项主要指标(详见附件1)。
(2)工会系统个人评优范围包括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详见附件2)。
2.考核、评优程序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11月5-12日)
各二级工会按照《“职工小家”建设标准》对2020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自评,并形成“职工小家”自评报告。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评选应在院系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指标(详见附件2、3),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候选人需经群众推荐、单位评选、分党委审核后申报(详见附件4、5)。
第二阶段:考核阶段(11月17日)
校工会将组织考核专家组,按照《“职工小家”建设标准》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对各二级工会和评优候选人进行考核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1)听取各二级工会主席自评汇报,汇报内容应涵盖党政班子领导工会建设情况、工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辅以视频、图片集锦、数据图表等多形式展示)以及个人评优候选人简介等。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提问交流2分钟。
(2)考核专家组根据各二级工会整体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最后平均分为职工小家建设情况的最终得分。
(3)由考核评优领导小组根据自评报告、专家组评分情况,结合各二级工会和评优候选人平时工作表现和群众反应,综合研究后确定职工小家考核等次和个人评优结果。
3.表彰
校工会将对优秀职工小家和个人予以表彰。
请各二级工会根据上述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自评报告、汇报PPT、自评分表、先进个人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东配楼202,电子版发至信箱:xhchang@bjfu.edu.cn。
附件:
- 2021年北京林业大学“职工小家”建设标准
-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系统评优表彰类型及条件
- 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工会系统评优表彰推荐名额
-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