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工会关于召开2008年度评选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08-12-17)
“模范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主席”答辩会的通知
2008年10月26日,校工会印发通知(北林工发[2008]21号),对做好二级“建家升级”量化考核评选及评选“模范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干部”、“双代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主席”的评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通知精神,校工会对各部门工会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并将召开评审答辩会评出2008年度“模范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主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答辩会时间:12月23日(周二)下午3:00–5:00
二、评审答辩会地点:综合楼第九会议室
三、评审答辩要求:
1、本次评审答辩会的答辩人为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的部门工会主席和申报“优秀工会主席”的个人,请各答辩人准备PPT汇报,并提前20分钟到场,将有关材料拷入会场电脑,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请各部门工会主席于12月19日上午10:00到校工会办公室参加评审答辩抽签。
3、本次评审答辩会的评委为周景、宋维明、方国良、张清泉、朱逸民、田海平、张绍文、张志毅、张双保、丁国栋、盛双庆和各部门工会主席。
4、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优秀教职工之家”、“先进教职工之家”的部门工会评选答辩限时8分钟。申报“优秀工会主席”的个人评选答辩时间限时4分钟。
5、校工会将于12月25日(周四)下午3:00在教职工活动中心举行评优表彰会,请校工会两委委员,各部门工会主席、副主席,获奖个人准时参加。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
2008年12月15日